​住建厅:10月1日起,评标专家费用400元/人!跨天的每天1200元!

2024-10-05 00:41 来源:网络 点击:

住建厅:10月1日起,评标专家费用400元/人!跨天的每天1200元!

8月16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办法》,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

(一)评标评审费按照评标时间计算。

评标时间从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起至评标报告完成止。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按400元的基数支付。评标时间超过2小时,并且在8小时以内的,在基数基础上按1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不足0.5小时不计,0.5小时以上的,按1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或者20:00时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因招标项目实际原因需要跨天评标的,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按天计算,标准为每天1200元。

原则上跨天评标的时间每天在8小时以内,或者20:00时以内。评标时间确需超过8小时,或者20:00时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评标结束当日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算;4小时以内的,按0.5天计算。

(三)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费支付标准,可在上述基础上每小时增加不少于50元。

二、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

(一)评标评审费按照评标时间计算。

评标时间从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起至评标报告完成止。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按400元的基数支付。评标时间超过2小时,并且在8小时以内的,在基数基础上按1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不足0.5小时不计,0.5小时以上的,按1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或者20:00时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因招标项目实际原因需要跨天评标的,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按天计算,标准为每天1200元。

原则上跨天评标的时间每天在8小时以内,或者20:00时以内。评标时间确需超过8小时,或者20:00时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评标结束当日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算;4小时以内的,按0.5天计算。

(三)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费支付标准,可在上述基础上每小时增加不少于50元。

三、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十条 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三)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满足下列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四年以上建设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五)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政务处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各级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名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评标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三)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采集、复制、下载或者备份评标专家库内的评标专家信息,不得违规透露被抽取评标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 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抽取评标专家的评标无效;情节严重的,由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