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再“参公”!原在岗者会保留公务员身份吗?

2024-10-07 16:48 来源:网络 点击:

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再“参公”!原在岗者会保留公务员身份吗?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2020年将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各地在前期完成清理规范,梳理分类,积极探索的基础上,随着时间推移,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区,要啃“硬骨头”了。

参公单位有三种类型,分别是:1、党委群团参公单位 2、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 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这三类参公单位,分别有不同的改革趋势。在事业单位改革风生水起的同时,也让这群在岗者,感到前途未卜。

1、没有参公。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才能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原单位的事业人员,统一过渡为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出来,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没了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统一取消参公属性。因此,今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包括行政执法)

2、没有聘干。干部工人身份差别,本来就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1997年、2001年、2005年中组部三次发文,严禁“以工转干、代干、聘干”等做法,工人不能以干部身份提拔任用。行政部门中提拔为领导干部的工人,逐渐退出实职,只能享受该级别待遇,不能担任一线领导职务,不能再进一步晋升,不能过渡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的,不分干部工人身份区别,只要学历、资质等基础条件符合,就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自由竞聘,享受该岗位待遇。

3、身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原参公人员只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出台。这就意味着,单位属性已经改变,个人身份改变也只是时间和方式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再审批新的参公人员,新增加人员统一按普通事业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