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性侵女儿案:一个令人发指的罪恶

2024-10-07 07:21 来源:网络 点击:

生父性侵女儿案:一个令人发指的罪恶

摘要

生父性侵女儿案是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的一起恶性犯罪案件,涉案的被告人汤某涛在多年间,多次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汤小甜(化名)实施强制猥亵和强奸,导致受害人长期遭受身心创伤。

2021年12月,汤小甜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2022年11月7日,法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汤某涛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本文将从案件的背景、过程、结果和影响等方面,对这起令人发指的罪恶进行分析和反思。

背景

汤小甜出生于1994年,是汤某涛和前妻的唯一女儿。汤某涛是一名医生,曾在湖北老家的卫生院工作,后来辞职下海到郑州、深圳等地发展。

汤小甜两个月大时,父亲就离开了家,四岁时父母就离婚了。汤小甜跟随母亲生活,母亲是一名病退的行政单位职工,收入微薄。

汤小甜从小就很聪明,9岁就考入县重点初中,12岁考上县重点高中,15岁考上了北方一所民办三本大学。上学期间,汤小甜永远比同学小三四岁。因为家贫,她总是孤独而自卑。

汤某涛虽然与前妻离婚后再婚两次,并育有两个儿子,但却从未放弃对女儿的经济控制和性侵害。他每次给女儿钱都不足额,还要求前妻也承担一定比例。

他经常以给钱为条件,要求女儿去深圳找他,并借机对女儿实施猥亵和强奸。他还经常在电话中对女儿说一些色情的话语,试图诱导女儿与他发生关系。他还多次殴打、辱骂、恐吓女儿,让她不敢反抗或求助。

过程

2010年寒假,大学一年级的汤小甜只身去深圳找父亲要学费。这是她第一次遭到父亲的猥亵。她打电话告诉母亲,但母亲认为父亲不会有不轨意图,安慰女儿“没事的”。之后的三个星期里,汤某涛以给药为借口,每天都对女儿进行猥亵。汤小甜无法忍受这种折磨,曾想过跳楼自杀。她偷偷给母亲打电话报警,但母亲又撤销了报警。

2011年寒假,除夕当天汤小甜抵达父亲住所,又遭到父亲的猥亵。她抗拒后,遭到父亲的殴打。她立刻逃走,去了同在深圳的三叔家。她把遭到猥亵的事告诉三叔,但三叔认为这是家丑,收留她住了一周,给她买了一张硬座火车票,让她回家了。

2011年暑假,汤小甜再次被父亲猥亵后,偷偷跑出医院,乘坐大巴车逃往火车站,买了站票回到河南。

2011年10月,汤某涛再婚,却仍然没有停止对女儿的侵害。甚至在第三任妻子怀孕期间,他还到汤小甜读书的学校,“洗脑”诱导汤小甜和他发生关系。

2013年4月至7月,汤某涛在郑州的医院做急性胆囊炎手术,让汤小甜去陪床。这段时间里,他不仅多次对女儿实施猥亵,还对女儿实施了一次强奸。这是汤小甜最后一次遭到父亲的性侵害。

2013年7月,汤小甜考上了华东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她决定断绝与父亲的一切联系,并开始寻求心理治疗。她也曾想过报警,但因为缺乏证据和勇气而放弃了。

2021年12月,汤小甜从非洲工作地飞回国内,在深圳约见了父亲汤某涛。在此之前,父女俩已经断绝往来8年。坐在广场边的凳子上,汤小甜以“即将结婚”为“诱饵”,跟父亲谈了许多往事。谈话中,汤某涛承认了此前长达三四年时间里,对女儿实施的多次猥亵和一次强奸。

在这次“告别过去”的谈话中,汤某涛依然表达着自己的“深情”和对女儿身体的渴慕。实际上,这场由律师指导的谈话,汤小甜录了音,不远处的男友还拍了照。此外,汤小甜在9年前无意间的一次谈话录音,也成为了关键证据。那次录音中,充斥着父亲的色情表达和性诱导。

同月,汤小甜向警方报案。2022年1月11日,汤某涛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检察院以其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19日,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涛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予以否认,但并无事实依据,故其辩驳不成立。其次被告虽然存在主动投案情节,但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所隐瞒,故裁定不构成。

结尾

生父性侵女儿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恶性犯罪案件,它不仅暴露了汤某涛作为父亲的道德沦丧和人性扭曲,也反映了社会对性侵犯问题的忽视和冷漠。

汤小甜作为受害人,不仅要承受父亲的肉体和精神伤害,还要面对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和歧视。她能够站出来揭露真相,寻求法律保护,是一种勇气和正义的体现。我们应该给予她理解和支持,也应该借此机会,加强对性侵犯问题的关注和预防,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