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发生捅人事件”、“大型猛犬吃小孩”……西安警方公布10起涉网络谣

2024-05-17 00:32 来源:网络 点击:

“大学食堂发生捅人事件”、“大型猛犬吃小孩”……西安警方公布10起涉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一些没头没尾的小道消息,

没有发布机构,

却有不少网友半信半疑,

但其实只要稍加留意,

就会发现,

这些消息根本经不起推敲……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西安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开展“净网2023”“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全面整治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起典型案例

1

碑林警方依法查处李某

编造网络谣言实施敲诈勒索案

2023年4月,西安李某通过编造谣言信息向西安某商业场所王经理实施敲诈勒索获利6000余元。经西安碑林警方依法调查,李某曾多次以编造网络谣言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共获利4.5万余元。李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西安碑林警方依法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2

碑林警方依法查处刘某

编造“美食街老人强买强卖”网络谣言案

2023年4月,刘某为达到吸人眼球、博取流量的目的,使用同地经营商户张某与顾客争执的部分视频配以“强买强卖”等文字,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美食街老人专挑年轻人强买强卖”的谣言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碑林警方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3

未央警方依法查处张某

编造“寻人启事”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张某为达到联系相关人员解决债务纠纷的目的,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寻人启事”,并且使用“遭受家暴”“失踪”“警察不管”等字眼博取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未央警方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4

未央警方依法查处

严某某、胡某某编造

“大学食堂发生捅人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严某某出于猎奇心理,将所谓“某大学食堂发生捅人事件”的聊天记录“加工”后发给胡某某浏览。胡某某又将该聊天片段发至微信群内,致使该谣言信息进一步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未央警方依法对严某某、胡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5

高新、未央警方依法查处

翟某、贺某某编造散布

“大型猛犬吃小孩”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翟某将道听途说的“大型猛犬吃小孩”相关信息编纂发布于小区业主微信群内,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高新警方依法对翟某予以行政处罚。

贺某某在未辨认真假的情况下,将“猛犬吃小孩”相关内容发送至亲友群,造成谣言信息进一步传播扩散,引发市民恐慌情绪。西安未央警方依法对贺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6

西咸警方依法查处师某某

编造“大秦不夜城”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师某某出于博取眼球、增加关注度的目的,在网络平台发布“西咸新区要建设大秦不夜城”的谣言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西咸警方依法对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7

高陵警方依法查处

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编造“医院有贩卖婴儿嫌疑”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医院新生儿多夭折 有贩卖婴儿嫌疑”等谣言信息,损害了医院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西安高陵警方依法对该公司法人房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网络上公开道歉。

8

西安警方依法查处楚某等散布

“为追星女孩把第一次给了黄牛”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楚某、田某、刘某出于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的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为追星女孩把第一次给了黄牛”的谣言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莲湖、航天、长安警方分别依法对楚某、田某、刘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帖文。

9

雁塔警方依法查处王某某编造

“西安演唱会黄牛票价200万元”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王某某为达到博取眼球、吸引关注的目的,随意杜撰了“某某开演唱会,门票炒到200万一张”的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发布,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雁塔警方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10

未央警方依法查处刘某

编造“抢盐囤盐”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刘某出于提高店铺销售额的目的,在多个社交群内发布“抢盐囤盐”不实信息诱导不明真相群众接龙购盐,严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未央警方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如何鉴别网络谣言?

01

识别信息源,不权威不轻信。面对不确定的信息,可以去验证是否为权威机构、主流媒体等发布,没有经过认证账号发布的消息要警惕。

02

交叉求证,相互矛盾点不攻自破。骗取流量的“大新闻”往往经不起推敲,文中时常出现相互矛盾的信息点或同一个事件在不同渠道的说法相矛盾,我们只要对内容进行交叉求证就能分清。

03

有图有视频,未必是真相。现在有人通过制造假图片、拼接或篡改网络信息骗取网民信任,所以即使文中晒出聊天截图、视频截图等画面,也要仔细鉴别内容的真伪。

04

行为浮夸,情绪多于事实。为诱导转发,网络谣言的行文往往夸大其词,形式上多用大量标红加粗、感叹号字符,情绪多于事实,制造恐慌感、神秘感。

05

旧帖重发,搜索引擎一查便知。不少网络谣言会反复出现,有些谣言被辟谣之后,甚至在两三年后还会出现。面对不确定的信息,多搜索查询,确认官方是否已经辟谣,以免反复被骗。

06

夹带私货,推销商品别有用心。网络谣言常常图文无关、语法不通、叙事不清、逻辑混乱、罔顾事实,在行文中夹带“私货”,推销商品,穿插与内容无关的广告,广大网民在阅读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其中隐含的商业目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西安网警提醒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