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发帖传谣被警方教育训诫

2024-10-07 14:37 来源:网络 点击:

南康一男子发帖传谣被警方教育训诫

张贴纸张

民警教育训诫卢某

中国江西网讯 赵菊芳、记者曾灵报道:2月15日,南康男子卢某在网上发表未经核实的帖子,被南康区公安局民警教育训诫,卢某对信谣传谣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

当日中午13时2分,网民“独一无二的南康”在“百度贴吧南康吧”发表题为《吧友们注意了,XX公馆发生的事情,提醒各位注意》的帖子,正文为一张贴在门禁上的题为“提高警惕”的文字图片,内容大致为XX公馆一名女住户深夜回家之时,在楼梯间被陌生男人骚扰,文章中对该女如何被骚扰的细节进行了大量文字描述。该网贴发表后,引起了网友的围观、评论和跟帖,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2月16日上午,南康公安局南水派出所民警落地查人,很快将发帖人的真实身份锁定为南康区南水街办XX公馆小区住户卢某。经查,卢某于15日上午在其住家楼下看到不知何人张贴在门禁上的题为“提高警惕”的文纸,随手拍下后在“百度贴吧南康吧”发贴。经民警教育训诫后,卢某很快删除了原帖,其对轻信谣言、传播谣言的行为感到后悔,表示“以后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不乱发帖”。目前,警方正在查找张贴题为“提高警惕”纸张的违法人员。

本案中,卢某未对张贴在其家楼下门禁上的文字内容进行核实,便用手机拍下,在网络上进行传播,被网友评论、转发、跟帖,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友要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文明上网,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增强社会责任感,明辨是非,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